交通运输部:美国船舶特殊港口费

2025年4月17日,美国商品代表办公室对海事、物流和船舶劳工行业发起301调查。自2025年10月14日起,对中国企业拥有或经营的船舶、中国设计的船舶和中国船舶额外收取港口服务费。严重违反国际贸易相关原则和中美海上协定,对中美海上贸易造成严重损害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上运输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,经国务院批准,自2025年10月14日起,美国公司、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的船舶;由美国公司、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 mga 船舶;由企业、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拥有或经营的美国船舶r 间接持有25%或以上股权(投票权、董事会主席);悬挂美国国旗的船只;在美国建造的船舶,船舶挂靠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为船舶收取特别港口费。相关对象如下: 一、对上述船舶按航次征收特殊港口费,分阶段实施。具体计费标准如下(不足1净吨按1净吨计算)。 (一)2025年10月14日起中国港口泊位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费; (二)2026年4月17日起中国港口泊位每净吨收费人民币640元; (三)2027年4月17日起中国港口泊位,收费标准为每净吨880元; (四)2028年4月17日起中国港口泊位收费标准为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。 2. 如果一艘船在同一航程中停靠多个中国港口,则仅该船的特定港口费用在第一个挂靠港口付费,后续挂靠港口不再扣费。同一艘船一年内可征收特殊港口费的次数不超过5次。三、交通运输部制定具体实施步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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